370位投资者将拿到现金赔偿 獐子岛投资者勿错过30%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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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中院对獐子岛证券虚假陈述案作出首次判决,法院认定虚假陈述与投资者损失有因果关系,酌情判公司赔偿投资者30%损失,约370位投资者将获现金赔偿。大众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獐子岛2020年6月23日因信披违法等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大连中院已开庭审理164起案件,已判决126起一审判决赔偿1498.32万元;此前244位投资者已签署和解协议;公司累计收到482起案件起诉材料,涉诉金额约10801万元,已确认预计负债及营业外支出合计2640万元。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该案仍在诉讼时效内,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仍可以索赔,且獐子岛经营状况不佳,建议投资者尽早起诉;根据法院判决,凡是在2017年3月21日至2018年1月30日期间买入獐子岛股票,并且截至2018年1月30日仍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6666)报名,参与索赔。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大众证券报(2017-03-21):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