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违规仍是“顽疾”众兴菌业买“酒”不成公告迟到投资者或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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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众兴菌业公告遭深交所通报批评,因终止收购圣窖酒业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21年6月宣布拟现金收购圣窖酒业100%股权后股价连续6涨停,但8月25日已终止收购却迟至10月16日才披露,股价应声回落连续两跌停。该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深交所查明2021年6月21日至8月25日期间众兴菌业未就收购进展发布任何公告,10月16日才披露终止公告且笼统称“市场宏观环境变化”,未说明相关人员是否勤勉尽责。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被通报批评。3月以来93家公司公告存在违规事项,近半数提及信披问题。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解释,众兴菌业信息披露“牛头蛇尾”,已涉嫌两处违规:一是未及时披露收购终止的信息,迟延信息披露侵犯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如果有“老鼠仓”利用这段时间交易,则相关人员亦涉嫌内幕交易;二是该公司未履行其在《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中的信披承诺,既未履行持续信披义务,也未就终止原因进行具体说明,最终也未就相关人员是否勤勉尽责作出任何说明。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10月15日期间买入该股票的投资者符合索赔的初步要求,其损失与众兴菌业信息披露违规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投资者诉讼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警示函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甘肃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 监管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回复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