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函》屡现“程序瑕疵”,奥马电器三拒T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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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已成为第一大股东,TCL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件第三次仍因“程序瑕疵”被奥马电器拒绝,TCL方面已通过多种方式增持至合计持股超17.43%。大众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TCL三度发函提请审议增补徐荦荦、胡殿谦为董事,奥马电器以单独持股不足10%、出具主体不一致、未达累积投票制要求、被提名人材料不完整等程序瑕疵不予审议。奥马电器称实控人仍为赵国栋,定增预案若实施北海卿云将持股23.08%成控股股东。奥马冰箱49%股权已转让,仅持51%,章程规定实控权变化需特别决议。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接受《大众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若TCL方面提供了形式上无瑕疵的文件,奥马电器无权拒绝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如果奥马电器方面继续拒绝,持股超过10%且连续超过90日的股东TCL有权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不过,对于TCL单方面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是否意味着可以强行获得公司控制权,王智斌表示,奥马电器的其他股东作为合法股东同样可以参会及投票,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包括增补董事、否决此前向北海卿云新定增的预案等也有可能遭到否决。即使定增预案在公司内部的表决被否,仍面临外部层面的要求,能否被取消取决于预案进展及协议条款,若强行取消会被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大众证券报: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审计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控股股东及董事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关于控股股东及董事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立案调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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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案调查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