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有权核实股东身份合法性? 全新好回复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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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好监事会称具备核实股东身份合法性及文件真实性的职责,博恒投资质疑前大股东汉富控股身份合法性,韩学渊涉非吸案被立案。每日经济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11月22日全新好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称监事会可调查核实股东身份。博恒投资质疑汉富控股及韩学渊提供文件真实性;汉富控股旗下诺远资产因非法吸存被两地公安立案。深圳证监局发监管意见函要求维护上市公司运作。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调查股东身份并不属于监事会法定的职权范畴,但公司章程另有约定或公司委托监事会独立调查的,监事会亦可调查;上市公司应尽快建立与股东合法有效沟通及文件传送方式以消除质疑。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审计意见董事会对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审计意见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 监管措施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