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有权核实股东身份合法性?全新好回复深交所:具备这样的职责和义务

索赔吧 - 王智斌律师团队

索赔吧

股民维权一站式入口,股票索赔条件实时更新,成功案例分享,执业律师把关。

点击此处联系我们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股东网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关注公众号后

点击左下角圆圈按钮切换至对话窗口

全新好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称,监事会具备核实股东身份合法性和签字盖章文件真实性的职责和义务,但称不会据此限制相关股东权利。每日经济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新任大股东博恒投资质疑前大股东汉富控股及实控人韩学渊身份合法性及文件真实性,监事会决定启动核实程序;汉富控股旗下诺远资产涉嫌非法吸存被立案,韩学渊陷“失联罗生门”。近期多名高管辞职,深圳证监局发监管意见函。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调查股东身份并不属于监事会法定职权范畴,但公司章程另有约定或公司委托监事会独立调查的,监事会亦可调查。对上市公司而言,目前应尽快寻求建立与股东合法有效沟通及文件传送方式,以消除外界质疑。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审计意见董事会对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审计意见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 监管措施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