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股价承诺成空话 *ST天圣控股股东、原董事及高管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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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圣股价破净触发稳定股价预案,但控股股东及原高管未履行增持承诺被责令改正。每日经济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ST天圣招股书含稳定股价预案,2018年11月股价连续20日低于净资产触发增持;刘群等四人未履约,2019年5月收重庆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违规公开承诺记入诚信档案。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这属于违背承诺,本质上是一种违约行为,与虚假陈述存在区别。理论上讲,增持承诺会使承诺人和被承诺人之间产生合同法律关系,承诺人不履行承诺的,被承诺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但是在实践中,中小股东很难追究大股东违背承诺的法律责任,这是因为大股东承诺的对象不明确、违约责任不明确、中小股东个人损失难以量化等诸多因素,使中小股东以自身名义提起诉讼面临很多障碍。正是由于民事诉讼不可行,行政处罚又欠缺法律依据,使得违背承诺在某种程度上成了不受制裁的行为。目前而言,加大行政制裁力度是当务之急,证券法修订时,应当将违背承诺作为可处罚事项之一。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2018-11-08):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