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频陷危机 光一科技控股股东“窗口期”减持涉嫌违规
- 2019-04-19
-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点此拨打]
光一科技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因质押违约多次被动减持,并在年报窗口期主动减持涉嫌违规。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8年9月光一投资等引入战投未果,2018年12月起多次被动减持;2019年4月主动减持130.99万股,年报预约披露前30日内减持均处窗口期,累计窗口期减持533.23万股。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一定的限制,其中规定在"窗口期"禁止交易。光一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因股票质押违约被动减持一事,这其实是质押权人行使质押权的行为,质押权人并不是内幕信息人,其行为并不受窗口期约束。谈及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主动减持的行为,其表示此举涉嫌违反《证券法》第204条的规定。依据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18-09-13):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