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经营商号被起诉 南亚新材IPO阴云:公司商号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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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IPO前夕遭南亚电子材料(昆山)起诉商号及商标侵权,主张停止使用'南亚'字号并赔偿,公司披露商号风险。中财网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南亚新材2019年提交IPO招股书,2018年12月遭南亚电子材料(昆山)起诉停止使用含'南亚'企业名称、停止侵权并赔偿5万元。南亚新材成立于2000年6月、早于对方,一直使用'南亚'字号。公司毛利率低于同行、研发投入占比下降,曾因安全事故及环保事项被处罚。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分析,商号是企业长期运营中形成的企业信誉一部分;若法院认定构成侵权,该企业需停止使用商号并向被侵权企业赔偿损失,停止使用主要体现为企业更名、商品装潢中消除商号标记、停止通过商号对外宣传等。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中财网(2000-06-27):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问询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问询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 警示函南亚新材关于公司董事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公告南亚新材关于董事近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 监管措施南亚新材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南亚新材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及半年度报告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