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案终审胜诉 历时近两年投资者终获全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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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因虚假陈述被投资者起诉,成都中院一审、四川高院二审均判其对投资者损失全额赔付,历时近两年终获全额支持。该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华塑控股2014年8月31日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其2010-2012年存在未依法披露对外担保、财务数据虚假等12项虚假陈述行为。被处罚后仅2位投资者参与诉讼,索赔合计不到5万元,一审时已过诉讼时效。华塑控股不服上诉,近日四川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介绍,投资者的起诉金额均得到成都中院及四川高院全额支持;华塑控股抗辩称损失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导致、SST股票投资者应自担风险,但该意见不成立,两级法院均认可投资者方面意见,判定华塑控股承担全额赔偿责任。鉴于华塑控股存在严重过错且诉讼时效届满仍上诉,预计其不会主动履行判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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