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连续三年财务造假领罚单 律师称相关投资者有权提索赔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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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因2014至2016年连续三年年报虚假记载领罚单,律师称2015年4月14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间买入且持股的投资者有权索赔。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10月9日中兵红箭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2014-2016年连续三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领30万元罚单,15名责任人合计被罚56万元。公司通过虚假销售、将销售退回冲减错误年度、人为调整应收账款账龄少计提坏账等方式操纵利润,2015年虚增利润2730.89万元。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团队表示,2015年4月14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间买入中兵红箭,且截至2017年8月1日仍持股的投资者,均有权提起索赔诉讼。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15-04-14):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