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警示直播平台非法荐股 斗鱼、一直播微博引流路线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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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警示网络直播平台“非法荐股”,点名平台主播有偿荐股涉嫌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相关平台审核义务受关注。南方都市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证监会在5月部署专项执法行动打击股市“黑嘴”后,近期再亮剑指向网络直播平台,指出机构和个人常在微博、股吧、抖音等引流至直播平台诱导投资者签订指导炒股协议并收费。南都记者摸查发现微博、斗鱼、熊猫等平台存在荐股直播并引导加群。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告诉南都记者,目前对于网络侵权适用的是“通知-移除”规则,对于网络违规也应适用同样的规则。如果监管部门或普通网友发现违规荐股并反馈给平台,此时平台负有删除相应页面链接并充分提示风险等义务;在此之前要求平台承担监管或违规责任过于苛刻。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南方都市报: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