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生猪遭遇非洲猪瘟 律师:若未及时公告涉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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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双汇屠宰厂260头生猪中30头确诊感染非洲猪瘟,郑州市政府对该厂区划定疫点封锁6周。凤凰网财经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8年8月16日郑州市政府封锁非洲猪瘟疫区,确认郑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260头生猪中30头死亡为非洲猪瘟疫情并自当日起封锁6周。双汇集团确认文件真实性,称猪瘟由进厂前检验环节发现并第一时间向政府汇报。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介绍,按照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之内披露重大事件,逾期披露的则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不正当披露类型的虚假陈述。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凤凰网财经(2018-08-16):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