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股份财报造假被立案调查
- 2018-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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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股份因披露的2017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涉嫌虚假记载,被安徽证监局立案调查;公司今年频频收罚单、上半年预亏14亿。北京商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8月14日晚中弘股份公告收《调查通知书》。今年4月、7月公司因子公司事项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募集资金不合规等多次收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警示函。上半年预亏14亿,同比降4876.59%。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指出,财务造假是典型的虚假陈述行为,最高面临证监会60万元罚金及对直接责任人市场禁入等措施;受虚假季报误导的投资者有权提索赔诉讼,初步判断2017年4月28日至2018年8月14日期间买入中弘股份且该期间未全部清仓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由于季报和半年报不需审计,负责中弘股份的会计师事务所被同步追责可能性很小。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北京商报(2018-08-14):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警示函收到安徽证监局《关于对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 纪律处分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共 2 次)
- 立案调查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及安徽证监局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