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反目成“讨债人”,加码上市的加多宝,能否最终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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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推进三年上市目标之际,包装商中粮包装(7月6日申请仲裁)与奥瑞金(7月9日督促履约)因商标注入及债权转股权约定未执行而责难加多宝。经济观察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中粮包装称王老吉公司未按增资协议将商标注入清远加多宝草本,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仲裁。奥瑞金称加多宝未按4月24日《债权转股权合作意向书》履行前期事项(5.03亿元债权及利息置换股权)。加多宝2018年新任总裁李春林确定三年上市目标。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智斌表示,若构成重大诉讼,需在招股书披露且是证监会审核重点关注内容;若证监会认为不影响稳健经营,则即便存在未结重大诉讼也不影响上市,反之极可能导致IPO被否。其补充,取决于加多宝在哪里上市,且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未必算重大诉讼,若在上市前解决则不存在重大诉讼。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经济观察报: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