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音勒芬上市途中“后院起火”
- 2016-08-08
-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点此拨打]
拟上市企业比音勒芬实际控制人冯玲玲因参股公司杰晖公司债务缠身涉诉,其与丈夫所持公司60%股权一度被法院冻结,公司IPO仍处“中止审查”状态。每日经济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比音勒芬实际控制人之一冯玲玲参股的广州杰晖融资担保公司债务缠身,冯玲玲被列为12宗诉讼被告,涉及资金超2900万元,其与丈夫谢秉政所持比音勒芬60%股份曾遭法院冻结,除广州天河区法院冻结的1000万元股权外均已解冻。举报材料称杰晖公司法人股东多为空壳公司,凯铭电气已就杰晖公司伪造公章并虚构其股东一事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截至2015年3月26日,比音勒芬IPO仍为“中止审查”。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绝大部分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在极个别情况下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可以不参与经营,属于投资,即使有高管身份,责任也以出资额为限。他还指出,有超过5%的股东所持股份处于冻结状态时对企业IPO会有影响,股份被查封可能影响到公司股权的稳定性。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2015-03-26):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