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博元刑责虽免民责难逃 处罚为投资者索赔扫清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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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博元(原博元投资,600656)因重大信披违法被终止上市,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珠海香洲区检察院认定其为单位犯罪但依法不起诉,仅处罚相关责任人员。大众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4年6月证监会对博元投资立案调查;2015年3月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9月30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建议行政处罚。证监会对博元投资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60万元。公司存在未披露实控人、虚增业绩承诺、定期报告财务造假三项违法事实。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检察机关退回对博元投资的起诉不代表其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为投资者起诉博元投资扫清了障碍;并指博元是退市新规后因重大违法退市第一股,对投资者胜诉充满信心。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大众证券报(2016-09-30):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审计意见关于为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会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 警示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庄春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提示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和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审计意见监事会对董事会就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 监管措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提示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说明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