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价腰斩 宝光股份二股东“爽约”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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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光股份二股东西藏锋泓在股价腰斩后终止此前不低于3000万元的增持承诺,被指“爽约”。新京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西藏锋泓2016年11月23日承诺增持,至今年6月股价已跌约50%、账面浮亏。其称资本市场重大变化、股市下挫,基于风险考虑终止增持,并将其全部股份质押。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股东违背承诺实质是违约行为,背信股东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实操中对此类背信行为无直接有效制裁手段,因公司法和证券法语焉不详、行政执法缺依据。投资者可据合同法追责,但承诺对象、损失量化均难,迄今无索赔成功案例。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新京报(2016-11-23):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