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系索赔诉讼:投资者瞄准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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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系四家上市公司收处罚后,投资者首批11人索赔近1500万,被告直指大股东方正集团。金证券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5月9日方正证券、方正科技、北大医药、中国高科因隐瞒关联交易等被顶格处罚60万元,方正集团亦被罚;王智斌代理首批11位方正证券投资者起诉方正集团。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从法律规定来看,虚假陈述索赔案件的被告并不限于上市公司,其他负有责任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样可以成为被告。从案件事实来看,方正集团是主要的虚假陈述行为人,其应当对方正证券和其他方正系公司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除此之外,不以上市公司为被告,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案件对上市公司股价的负面影响,对于投资者也是一种保护。因此,以方正集团为被告,更加合法、合理,更加有利于保护投资者。”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金证券(2005-03-19):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