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路桥股权争夺陷入消耗战
- 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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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新旧大股东李勤与郑渝力因各自违规双双收到监管函,股权争夺陷入消耗战,董事会以违规举牌为由剥夺李勤表决权存争议。搜狐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李勤花费近12亿元举牌成为第一大股东,但举牌过程违规(未按时停售、详式权益变动书不完整)被证监会警示函;成都路桥董事会以违规举牌为由剥夺其表决权,深交所同时下发关注函。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对于依据一,成都路桥说法'对了一半':董事会有权审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是否持股,若股权登记日已卖出则无权参会;但股东若确持股份,董事会无权以其他理由剥夺其投票权。对于依据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是监管部门权力来源,董事会和管理层据此无依据剥夺表决权。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搜狐: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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