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路桥抵御“野蛮人”出新招

索赔吧 - 王智斌律师团队

索赔吧

股民维权一站式入口,股票索赔条件实时更新,成功案例分享,执业律师把关。

点击此处联系我们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股东网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关注公众号后

点击左下角圆圈按钮切换至对话窗口

成都路桥拟修改公司章程,规定违规收购的股东将不享有投票权,以抵御自然人李勤举牌,该条款引起深交所关注。北京商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李勤频繁增持成为成都路桥第一大股东,公司原实控人郑渝力增加提名董事候选人议案;拟修改章程第三十七条称违规购买控制股份的视为放弃表决权。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关于股票投票权,如果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从其规定,所以若章程经合法程序修改,相应条款有效;若李勤举牌过程中出现违规,所买股票投票权将被剥夺。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北京商报(2016-03-11):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财务报告补充披露的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