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先行赔付卡在利益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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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先行赔付制度因保荐机构责任利益平衡难题引发关注,部分券商与拟上市公司签'台下'协议转移赔付风险,细则尚未出台。北京商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5年11月证监会表示建立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2016年1月IPO新政要求保荐人承诺先行赔偿;有券商与拟发行人签《先行赔偿五方协议》转嫁责任;2013年平安证券设3亿元万福生科补偿基金为先行实践。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认为先行赔付制度最重要的是解决利益平衡问题;制度能督促保荐人勤勉尽责、避免欺诈上市,对投资者有积极作用,但若标准不明确或过于严格,保荐机构可能选择不参与业务,发行人或选更愿意担风险的保荐商,甚至签转移责任协议;明确具体且符合市场规律的赔付标准、使权利义务对等是关键。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北京商报: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 审计意见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共 2 次)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