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大战“裸股”董事长 连胜三局方能夺回茂化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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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化实华实控人刘军入狱后,未持一股的二姐刘华掌控公司,刘军欲夺回控制权需连胜三局,引发公司治理关注。每日经济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刘军2006年被捕,授权宝立新管理北京泰跃,后宝立新授权刘华,刘华2011年起任茂化实华董事长且未持股。2015年刘军与刘华反目。律师指出刘军若想重掌控制权,须先取得神州永丰控制权、再拿北京泰跃控制权、最后召开茂化实华股东大会。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对外表明公司意愿一般以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章为准;虽刘军在狱中,但可委托第三方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援引《公司法》第四条、第三十七条关于股东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规定。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2010-12-16):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