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回购进展缓慢
- 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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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7月维稳要求上市公司五选一,近百日93家公司推回购计划但实际回购仅占上限0.4%,多家一股未回购引发投资者不满。大众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93家公司计划回购上限合计441.75亿元,截至昨日仅回购17.78亿元占0.4%;海通证券等62家一股未回购,菲利华终止回购,金花股份方案笼统无金额上限。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上市公司推出回购方案,相当于和小股东建立了一种合同关系,尽管不是书面合同但成立。上市公司宣布回购却不行动,本质上是违约行为,投资者可以维权,但因法律规定未细化无法界定损失导致维权难开展。这也是频频出现大股东违反股改、增持、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主因,建议监管层加强。部分公司回购计划模糊,无具体操作准则,违反信息披露准确和完整原则,存在瑕疵。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大众证券报: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