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清算子公司无果 上海绿新遇并购“黑天鹅”
- 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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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新寻求司法强制清算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再度遇挫,二审被驳回,双方围绕收购、资金往来反目。新京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上海绿新2013年6月以7380万元获浙江德美60%股权,后指实际经营者王斌违规、对公司失去控制,今年1月公告歇业清算。嘉兴中院二审驳回强制清算申请。王斌反举报绿新清算公告涉虚假陈述。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清算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资不抵债走破产程序清算;另一种是股东不愿继续经营但未达破产程度,需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才能进行清算。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必读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
- 责令改正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及对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公告
- 立案调查关于收到滁州市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的公告
- 警示函关于原股东被上海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对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公司延期回复关注函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