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无赦”的配资场 券商、信托从同盟到“翻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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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杀无赦”清理场外配资,中融、北方、外贸、云南等信托与券商从合作走向对抗,违约责任承担成焦点。网易财经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证监会要求9月30日前(个别10月底)完成清理,齐鲁、华泰、国君等向信托发函限处置账户。信托产品由投资人、银行、信托签三方协议,违约后银行从托管账户扣罚息。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解释,投资人、信托和银行的三方协议对违约责任有详细规定,只有自身违约或不可抗力导致的后果由投资人自担;证监会政策变更并不构成不可抗力,投资人可发起民事诉讼要求信托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网易财经: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公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