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路集团再遭律师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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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路集团转让石墨烯项目后,代理律师王智斌就其董秘解释提出书面反驳,继续质疑公司涉嫌虚假陈述,董秘未再回应。媒体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金路集团2013年12月26日公告继续与中科院合作5年、总投入4000万;2014年半年报称将继续同金属所合作。王智斌怀疑管理层在2014年8月21日前已有出让权益举动。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认为,金路集团连续多年主营亏损,既有因资金压力出让权益的可能就当作风险提示,却从未提示,反而提转让部分权益的应对方案,向投资者传达不会退出、石墨烯是坚定发展方向的信息,涉嫌误导构成虚假陈述。其诉求是要求尊重股东表决权,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多数股东仍认为转让有益亦认可。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媒体(2013-12-26):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