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起诉金路集团 属A股首例众筹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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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金路集团转让石墨烯项目一事,50位投资者向德阳市旌阳区法院递交诉状,诉讼经费全部由股民众筹,被称为A股首例众筹诉讼案。媒体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去年12月22日金路集团将石墨烯研发合作作价1848万转让给德阳旌华投资,引发投资者不满。诉讼要求撤销董事局转让决议及三方《转让协议书》。金路集团正停牌重组。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称,法院表示可以立案。援引《公司法》,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职权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石墨烯项目直接关乎经营方向,不应仅由董事局会议决定。本次股民以众筹方式诉讼属国内首例,未提索赔要求。部分投资者以众筹凑得10万元诉讼费,替所有投资者打官司。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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