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酒人事地震:董事长等三位高管同时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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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7日,山西汾酒公告董事长李秋喜、副董事长王敬民、独董沈沛龙三人同时离职,理由为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引发争议。证券时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离职后李秋喜以集团董事长身份调研上海汾酒销售公司混改试点,外界对加速混改预期增强。汾酒集团称2013年证监会例行检查曾提出法人治理整改要求。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告诉记者,集团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独立,要求集团公司与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商业模式、核心员工等。董事作为资方代表一般可兼任上市公司高管,不存在法律问题。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时报(2014-12-27):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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