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虚假陈述被判罚5931万元 董事长称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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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因虚假陈述一审被判向约900名投资者赔偿5931.02万元,公司不服将提起上诉,系A股近7年最大股民集体索赔案。财信网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11月14日当庭宣判佛山照明赔偿投资者5931.02万元并承担100万元一审案件受理费;本案起诉总人数约1300人,累计索赔金额超1.8亿元;佛山照明2012年11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调查,2013年3月被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并罚款40万元;索赔诉讼时效截止2015年3月6日。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本次判决未涉及B股投资者的索赔事宜,法院将另行判决;其代理人数超过500人,第一批320余位投资者判赔额约2048万元,尚有200多人索赔处于诉讼程序中,总赔偿金额或近亿元;如果最终判决生效,总的赔偿额将对佛山照明基本面产生影响,可能影响到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但佛山照明完全可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向负有责任的高管追偿。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必读公告

  • 问询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的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一)
  • 问询函关于深交所关注函核查结果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及核查进展情况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