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要求獐子岛自查 损失原因仍然雾里看花
- 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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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向獐子岛下发问询函要求就底播虾夷扇贝大额核销并计提跌价准备事项自查,公司由三季报预盈7565万元转为实际巨亏8.12亿元。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獐子岛11月4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要求就部分底播虾夷扇贝大额核销并计提跌价准备事项自查,并要求相关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公司三季报由预盈7565万元转为实际巨亏8.12亿元。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投资者关注的是此次事件发生背后真正的原因,问询函主要是关于损失计提,对亏损原因没能给出一个让人完全信服的说法,对解除投资者疑问没有实质性帮助;獐子岛事件暴露出当前会计监管制度仍存在不足,对那些库存不能盘点的企业,单单依靠事后审计是不够的,必须要在事前进行监督,做到未雨绸缪。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14-11-05):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警示函关于公司董事收到大连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审计意见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 审计意见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21年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 问询函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