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虚假陈述案日前开庭 “首案”索赔额不足10万
- 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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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兴长虚假陈述案日前开庭审理,最早起诉投资者索赔9.4万元,加上后续9位投资者索赔总额不到百万元。大众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本案原告代理律师称投资者诉岳阳兴长虚假陈述案已开庭,诉讼时效至2014年11月22日;岳阳兴长2012年11月因原控股股东注销后未及时公告受到证监会处罚;从投资者第一次买入股票至基准日,深成指上涨55.74%,而同期涉案股票下跌14.52%。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认为岳阳兴长虚假陈述行为恶劣,2009年部分小股东提出罢免董事长等提案,审议提案的股东大会上已注销的原控股股东仍参与投票,最终小股民提案未获通过而公司却认定决议合法有效;虚假陈述对股价造成严重拖累,开庭当日其提交10份证据,岳阳兴长方面仅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拒绝调解。其认为处罚效率不高、案件审理周期长影响投资者维权热情,国家应加强法律建设。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