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光金铅奇葩理由终止定增
- 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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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光金铅以“忘记3个月内不进行定增承诺”为由终止定增,复牌首日股价下跌9.25%、市值蒸发3.69亿元。北京商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豫光金铅10月16日起停牌筹划非公开发行,21日晚公告终止定增,称因控股股东7月30日作出过3个月内不筹划重组、不定增的承诺,公司目前处于承诺期;复牌当日股价跌9.25%,市值蒸发3.69亿元。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投资者能否上诉追究上市公司不负责任,目前法律在这方面仍是空白,只能追究道德责任。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北京商报(2014-10-23):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