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上市前粉饰业绩遭处罚
- 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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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因IPO过会后未报告业绩下滑、上市公告书虚增利润被罚60万元,受消息打击股价大跌5.76%。信息时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康达新材2012年4月16日上市,过会后至上市前2012年1-2月营业利润同比下滑99.7%未按规定披露,并在2012年一季度财务报告虚增营业利润371.8万元;证监会责令改正、警告并罚60万元,董事长、财务总监各罚30万元,前董秘储文斌罚5万元;处罚下达前储文斌已于9月19日离职。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投资者获赔机会蛮大,2012年3月20日至2013年1月24日期间买入且在2013年1月24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以及2012年4月16日至2013年7月5日期间买入且在2013年7月5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均可索赔。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