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股东“抢筹” 东方银星中小股东将成关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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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银星两大股东持股比例均逼近30%要约收购红线且相差仅3万余股,律师称中小股东站队将起决定作用。大众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4年10月14日豫商集团一方增持至占总股本29.9999%,银星集团与许翠芹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后持股29.98%,双方仅相差约3.06万股,均表示不排除继续增持或以要约方式收购;公司9月29日和10月13日分别收到上交所和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函》。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两大股东股权都无限接近30%,再增持就触及要约收购红线,极可能形成僵持局面,中小股东站队将起决定作用,这对中小股东是利好消息;他还分析豫商集团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换届几成定局,且极可能否决东珠景观借壳定增方案,两大股东争斗导致股权过度集中、结构不稳定,长远看不利于公司发展。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大众证券报: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海钦股份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 监管措施海钦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风险警示海钦股份关于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海钦股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和附注
  • 风险警示海钦股份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海钦股份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