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大股东承诺难兑现 以送股作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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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控股股东承诺变更议案获中小股东高票通过,大股东以相当于每10股送3.037股的方式换取解除不减持承诺。大众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华映科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95.68%同意票通过控股股东承诺变更议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除控股股东外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换取解除2010年重组时华映百慕大和华映纳闽不减持股票的承诺;公司解释称全球高世代液晶面板线投产、面板价格走低,现阶段投资面临巨大市场风险。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大股东承诺一般发生在股改和重组时,直接对中小股东做出的承诺形成合同关系,不履行小股东可以起诉;若承诺时未提示风险或未充分说明、拒绝履行使投资者受误导则构成虚假陈述;华映科技大股东行为值得表扬,建议其他公司建立契约精神,对承诺要么履行要么给出补偿方案。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大众证券报: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警示函关于公司监事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立案调查关于公司股东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立案通知书》的公告
  • 警示函关于福建证监局对公司第一大股东出具警示函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