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曝光187份"监管函"涉及170家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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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今年以来共披露187份监管函或监管关注决定,涉及170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成违规重灾区。每日经济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4年4、5月沪深交易所官网调整并新增监管信息栏目,截至9月11日深交所公布137封监管函、上证所公布50个监管关注决定,共涉及170家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方;山河智能、多伦股份等公司被出具监管函,部分公司多次被点名。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监管函等书面警示并不是行政处罚,交易所是依交易规则行使监督管理权而非行政权;关注函一般用于市场传闻下的主动关注,监管函则是出现问题后的监督管理,强制力更大,监管函还直接关系上市公司信披考核。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2014-08-15):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警示函关于股东收到湖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相关定期报告的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 责令改正关于收到湖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及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 监管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回复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