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城变伤城 中江地产渐成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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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时商因紫金城商铺返租项目破产,江中集团终止支付委托经营收益,与未退铺业主的纠纷陷入僵局。媒体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中江地产开发紫金城购物中心2006年分割出售商铺7.2万㎡给3141户业主,业主返租给江中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西时商。截至2014年7月2226户已退铺、915户未退,江西时商已支付委托经营收益约5.12亿元,加收回商铺溢价4.23亿元,江中集团账面损失约10亿元;江西时商2014年6月26日被南昌中院裁定破产。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认为,债务人破产并不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债权人仍有权要求担保人赔偿,赔偿范围以担保合同约定为准,担保范围之外的债权由债务人以破产财产按比例清偿;债务人破产情况下债权人无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只能要求赔偿损失,预期利益能否作为损失主张取决于合同违约责任约定、实际履约情况等因素。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媒体(2014-05-20):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