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硕股份因虚假陈述遭处罚

索赔吧 - 王智斌律师团队

索赔吧

股民维权一站式入口,股票索赔条件实时更新,成功案例分享,执业律师把关。

点击此处联系我们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股东网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关注公众号后

点击左下角圆圈按钮切换至对话窗口

宝硕股份因2006年被立案调查的虚假陈述案历时近八年有了定论,被证监会警告并处以60万元顶格罚款。信息时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4年8月1日宝硕股份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被认定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4.37亿元、未披露对外担保、定期报告虚增利润、货币资金虚假记载等五大罪状,证监会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60万元,对8名相关人员罚款3万至30万元。原大股东宝硕集团已破产,受处罚人员均已离职。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60万元罚款已达顶格处罚力度,可见公司违法程度之严重;上市公司大股东虽变更,但法人主体未变,公司仍须承受处罚;凡2001年1月1日至2006年10月22日买入且未全部抛售的投资者有权索赔;证监会立案调查时间过长,降低了上市公司违规成本,也不利于投资者索赔。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必读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申请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审计意见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 风险警示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