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龙指”赔偿案开庭 光大证券态度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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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8·16"事件民事赔偿案开庭,被告态度从证据交换阶段的"拒绝调解"转为"回去商量",庭审将择期宣判。媒体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3年8月16日11点05分上证指数一分钟内涨超5%,光大证券公告称策略投资部门套利系统出现问题,证监会对其处以超过5.2亿元罚款并对部分高管终身市场禁入。原告主要是股指期货个人投资者,此次开庭合并审理61件案件,涉诉标的约1202万元,此前光大证券的管辖权异议被上海高院驳回。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认为,2013年8月16日上午11点05分之前持有空头头寸的期货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大盘当日巨幅波动系光大证券过错造成,若投资者损失与当日波动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可根据《侵权责任法》向光大证券索赔。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媒体(2013-08-16):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