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磊股份董事长被免 投资者律师担心或成太上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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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磊股份董事长戚建萍被浙江证监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并要求免职,其仍为第一大股东,律师认为处罚太轻。大众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宏磊集团两次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4.74亿元和8.33亿元,前后两任财务负责人均知情不报遭警示。浙江证监局认定戚建萍为主要决策人、操纵者,决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免职后三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戚建萍持有公司37.87%股份仍为第一大股东。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换董事长并不能真正减弱戚建萍对公司的实际控制,证券市场秩序应靠加大违法违规成本来制约;行政监管替代行政处罚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监管部门应按照虚假陈述进行行政处罚,否则投资者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无法提起民事索赔。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