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梅举牌方重复劳动 再抛罢免提案
- 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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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梅举牌方向监事会重复提交16项罢免提案,材料不齐全,公司称无法进行合规合法性审核。证券时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兰州鸿祥等6位一致行动人7月15日向董事会提交罢免董事长及董事等16项提案,因材料不充分被要求补正,28日又在未补正情况下将同样议案提交监事会。举牌方因6月6日举牌涉嫌证券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认为,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董监事选举应提供充分说明材料证明候选人被提名资格,董事会办公室要求的相关材料基本在法规设定范围内;公司法人或机构被立案调查期间股份表决权一般不受限制,个人股东权利行使则有一定限制。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时报(2014-07-29):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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