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梅举牌方重复劳动 再抛罢免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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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梅举牌方向监事会重复提交16项罢免提案,材料不齐全,公司称无法进行合规合法性审核。证券时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兰州鸿祥等6位一致行动人7月15日向董事会提交罢免董事长及董事等16项提案,因材料不充分被要求补正,28日又在未补正情况下将同样议案提交监事会。举牌方因6月6日举牌涉嫌证券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认为,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董监事选举应提供充分说明材料证明候选人被提名资格,董事会办公室要求的相关材料基本在法规设定范围内;公司法人或机构被立案调查期间股份表决权一般不受限制,个人股东权利行使则有一定限制。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时报(2014-07-29):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责令改正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上海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公告
  • 监管措施爱旭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审计意见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停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风险警示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共 2 次)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