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索赔案第一次开庭
- 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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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诉佛山照明索赔案在广州中院开审,515名投资者索赔金额超7000万元,双方围绕虚假陈述、系统风险等焦点激烈辩论,庭审最后均表示愿意和解。投资快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佛山照明索赔案7月9日在广州中院开庭,两位原告代理律师代理515名投资者、索赔金额超7000万元。被告佛山照明代理律师认为公司不存在虚假陈述、投资者损失100%由系统风险构成;原告律师反驳称佛山照明隐瞒16家关联关系公司,深成指同期仅跌4.48%而佛山照明跌幅超46%。庭审最后双方均表示愿意和解。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对公司代理律师的系统风险观点进行了反驳:对方列举的系统风险之一欧债危机的源头——欧美国家近三年来股票走势尚且不错,欧债危机又如何影响A股和佛山照明股价的走势;在违规行为实施及揭露阶段,佛山照明所处的电子行业几乎无跌幅,净资产收益逐年增加,不存在行业风险及公司基本面问题;该特定阶段深成指仅下跌4.48%,但佛山照明股价跌幅却超过46%;公司违规行为揭露前的高买和揭露后的低卖,正是投资者惨重损失的来源和本质。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