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虚假陈述案开庭激辩4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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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虚假陈述案在广州中院开庭,原被告就系统性风险、是否构成虚假陈述等四大焦点激辩三小时,庭审结束时双方均表达和解意愿。南方都市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佛山照明2013年3月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被认定隐瞒与佛山施诺奇加州电气等15家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审议未及时公告,被警告并罚款40万元。此后1303名股东分3批起诉索赔,第一批515名投资者委托王智斌和吴立骏律师索赔约6200万元。案件在广州中院开庭,双方就系统性风险、是否构成虚假陈述、实施日、原告资料合规等焦点激辩,审判长限定佛山照明一周内提交和解提案。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向南都记者表示,佛山照明关联交易已经是证监会确定的,如果对方不服,为何当时不提起行政诉讼;认为证券机构提供交易资料是常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股东持股验证也是通过这种方式,因此提供的资料并无合法性问题;并表示因为佛山照明隐瞒关联交易造成股价虚高,买入股票的投资者存在潜在损失。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必读公告

  • 问询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的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一)
  • 问询函关于深交所关注函核查结果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及核查进展情况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