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药业新老董事长暗战资本局 两独董投反对票被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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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目药业两位投反对票的独立董事郑立新、徐壮城被股东大会以69.27%赞成比例罢免,市场质疑其沦为股东内斗牺牲品,修改章程亦被指涉嫌违法。媒体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天目药业两位独立董事郑立新、徐壮城因对2013年报投反对票,5月26日股东大会以69.27%赞成比例通过罢免议案,反对票占29%。此前原董事长宋晓明通过长城汇理1号增持公司股份触发5%举牌线,实际控制人杨宗昌随后酝酿停牌重组并修改公司章程,有律师质疑修改章程涉嫌违反《公司法》。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公司法》并没有授权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提案权进行额外限制;修改条款中以公司名义起诉与《公司法》规定相违背,《公司法》明确规定争议应以股东为原告、公司为被告,以公司名义起诉法院根本不会受理;修改条款规定法院判定之前可以不执行股东会决议也违反《公司法》,是否终止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是法院的权力,公司不能自行决定终止执行。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