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纺股份前董事长因挪用被判13年 造假案望追加

索赔吧 - 王智斌律师团队

索赔吧

股民维权一站式入口,股票索赔条件实时更新,成功案例分享,执业律师把关。

点击此处联系我们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股东网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关注公众号后

点击左下角圆圈按钮切换至对话窗口

南纺股份原董事长单晓钟等6名高管因私设侵吞小金库2亿多元被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刑,其中单晓钟获刑13年,公司连续5年财务造假或有望追加刑责。每日经济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3年5月六合区法院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单晓钟有期徒刑13年、没收个人财产220万元;上交所已向南纺股份发问询函,要求核实2006至2010年会计差错追溯调整、信息披露及股民索赔诉讼情况。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财务造假有刑事认定,若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被发现有漏罪,漏罪会被单独起诉直至判决,执行方式会与之前的判决结果合并执行,执行时会考虑到之前判罚的情况再合并执行时间;虽然高管离职,但其犯罪事实还是与公司有关系的,公司还是应该及时把后续结果及时披露;按相关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必须依照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如果在追诉期限内被立案了就不存在过期。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必读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责令改正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