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民事赔偿案六月开庭
- 2016-11-16
-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点此拨打]
恒天海龙因重大担保事项未披露及未披露关联方关联交易被处罚后,其代理的第一批投资者索赔案已立案,将于6月10日开庭。投资快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3年11月21日恒天海龙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前任董事长逄奉建被罚30万元并10年市场禁入,共18名高管被处罚;首批代理4人、金额逾36万元,正在办理委托手续的近20人涉及金额超百万。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证监会罚单中明确公司违反《证券法》193条,虽仅处罚了18名高管而未处罚公司,这比较奇怪也非常少见,但这并不影响公司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被处罚的18位高管大多已离任,4月30日最后一名有责任的独董也辞职,投资者有追加时任高管为被告的计划;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9月2日期间买入恒天海龙且在2011年9月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者。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