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索赔仪电控股再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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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剑锋、黄明芳等8名股民诉仪电控股证券虚假陈述案4月9日在上海一中院开庭,索赔金额约70万元。21世纪经济报道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3年9月证监会认定仪电控股2008年6月2日至2010年5月10日未依法披露对上海金陵(现华鑫股份)合计持股情况,被警告并罚款30万元;此前第一批案件索赔总额约20万元已庭审结束,第三批案件3月26日立案、5月27日开庭。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与仪电控股的矛盾焦点在控股并表时间点认定,对方认为以2010年3月31日年报发布日为准,我方认定应以2010年5月11日为准;因证监会已经认定过且仪电控股已经认罚,胜率很大,法官没有宣判应该是想对尽可能多的同类案件一并考虑。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3日,按目前审批情况看实际赔付或许会比较漫长。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2013-09-03):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