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内幕交易案杨剑波破釜沉舟:证监会的错误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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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乌龙指」事件主角杨剑波状告证监会,在诉状中提出三点理由并称「证监会的错误很明显」,证监会撤销处罚的可能性被指非常小。理财周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杨剑波因光大证券「8·16」事件被终身禁入市场,此前他和另外几人一直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后证监会维持了原行政处罚决议;杨剑波由北京中兆律师事务所李江代理起诉证监会,诉状提出三点不满:认定缺乏法律依据(错单行为不应作为内幕信息)、证监会是事后认定的内幕交易、对光大证券放弃复议感到不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回应已关注相关报道。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杨提出状告最根本就是对证监会处罚不服,中间也应该是进行了行政复议,复议之后证监会维持了原来的行政处罚决议;从个人的角度来看,证监会撤销的可能性非常小;「证监会知道对冲然后并不制止」这个理由是并不成立的,一是证监会知道是需要事实证明的,二是就算证监会知道的话也不是说不是内幕交易,内幕交易是市场还不知道的情况下从而进行牟利的行为,并不是以证监会知道不知道为标准,还是以证券法为准。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理财周报(2014-02-17):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