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盛集团大股东减持引争论 窗口期规定存差异

索赔吧 - 王智斌律师团队

索赔吧

股民维权一站式入口,股票索赔条件实时更新,成功案例分享,执业律师把关。

点击此处联系我们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股东网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关注公众号后

点击左下角圆圈按钮切换至对话窗口

亚盛集团大股东甘肃农垦及一致行动人在土地流转概念炒作高位减持3102.58万股,大股东高位减持被指或涉嫌内幕交易,公司否认违规。每日经济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亚盛集团8月底以来因土地流转概念炒作股价涨幅超过50%,10月14日创下11.30元新高;10月10日公司公告大股东甘肃农垦及一致行动人亚盛盐化自9月11日至10月8日累计减持3102.5816万股、占总股本1.59%,最后一笔减持(10月8日)距三季报披露日(10月31日)不足30日;深交所规定控股股东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减持,而上交所规定为年报、中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两所规定存在差异。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两个交易所相关规定有一定的出入,亚盛集团大股东精准地钻了漏洞;由于亚盛集团三季报净利润下降20%,大股东农垦集团高管同时兼任上市公司的高管,大股东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有利用内幕信息高位出逃而把投资者套在高岗的嫌疑,涉嫌构成内幕交易。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2013-10-10):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