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油股份高管亲属窗口期违规买卖股票获利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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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油股份监事丁浩的亲属在季报窗口期违规卖出股票20000股、获利近30万元,公司解释称其妻因房屋装修急用钱擅自操作。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准油股份10月17日公告称,监事丁浩10月14日违规卖出公司股票20000股,成交均价18.23元、交易金额36.46万元,其证券账户由妻子王某保管,其妻因房屋装修急需用款、在与丁浩联系不上的情况下擅自卖出;该行为违反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董监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公司对丁浩处3000元经济处罚;卖出股票期间准油股份股价发生异常波动,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如此精准的高位卖出公司股票,该监事的妻子恐怕没有能力知道关于公司的内幕信息,监事难逃其咎,上述行为到底有没有涉嫌内幕消息泄露高位套现,需要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和进一步调查;不管理由是什么,都是为了强调其不是故意的,但是从证券法的角度来说,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都要接受惩罚;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会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警告或者公开谴责,此外还应该没收违规买卖所得。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13-10-11):原文链接